內文:標題:本校103年度第43屆傑出校友推薦作業正式啟動,敬請踴躍推薦!內文:
本校105年度第45屆傑出校友推薦、審查、核定作業時程如下:
一、推薦(5月31日前):
(一)於本校網站公告及發函通知各院、系、所專任老師及各系所校友會、地區校 友會,推薦傑出校友候選人作業開始。
(二)傑出校友候選人及書寫簡要推薦表。
(三)於5月31日前將候選人推薦簡表並檢附候選人重要之傑出事蹟送交各系所。
二、審查(7月31日前):
(一) 審查作業由系所及系所友會組成審查小組負責。
(二) 各系所主管召集所屬專任教師及系所校友會及地區校友會代表五至九人, 組成審查小組(教師及校友會代表以同數為原則),並由系所主管擔任主 席,於7月底前完成審查作業。
(三) 經審查通過之候選人推薦表、相關文件及會議記錄由各系所彙送校友聯絡中心。
三、核定(9月30日前)審查通過之候選人由校友聯絡中心彙整,陳報校長核定,始得通過為傑出校友當選人,並接受表揚,人數各系所至多以不超過一人為 原則。
四、表揚:
(一)於每年校慶大會時公開表揚之。
(二)頒發「傑出校友」當選證書。
(三)傑出事蹟刊登於「臺藝美學」、「校網站」表揚。
(四)當選紀錄登錄於校史館「歷屆傑出校友資料庫」以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