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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及服務要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秘書室校友聯絡中心運作及服務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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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7年5月16日 簽奉校長核定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簽奉校長核定

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秘書室校友聯絡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完善本中心業務,特訂本要點。
二、本中心服務事項包括:
(一)配合本校推動全面e化,於96年11月正式推出「台藝大零時差全
球校友資訊網」,藉此建立校友電子資料庫,以利正確及完整地建構
校友通訊聯絡網,提升對校友的服務效率。
(二)藉由「臺藝大零時差全球校友資訊網」提供與國內外各地區校友會
組織聯繫功能,目前共有20多個校友會組織,作為加強校友會與本
中心密切聯繫的管道之ㄧ。
(三)推出「校友電子報」,結合校網站內容,以電子報型式,報導學校
動態及校友資訊可供校友自由訂閱。
(四)辦理國內外校友組團、訪校活動及編寫、發佈相關新聞訊息、傑出校友選拔等與校友相關之業務。
(五)發行校友證,提供校友至本校圖書館借閱書籍、洽公停車、借用場
地、觀賞表演、展覽、合約商店消費的各項優惠。
(六)為配合教育部政策,自籌款比例提高,故加強推動校友捐贈校務基
金業務。
(七) 配合秘書室辦理相關校級會議、慶典活動之人力支援及資料提供。
三、本中心置執行秘書1人,由秘書室同仁擔任並實際負責校友聯絡及服
務業務。
四、本要點經簽奉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